網祭

< 網祭 >

無巧不成書

靈感來自刑法學里的一個常識問題。一個人的果園長期遭到別人的偷竊,所以他打算在自家的果園安裝帶電鐵網。電網安裝後,隨即電死了當晚來偷竊果園的偷果賊。那麽這個私設電網的人是否觸犯了法律呢?
很顯然,他觸犯了法律,但原因是什麽,這便是刑法學在討論的事情——他明知道有人會觸碰到電網,原本應當預判到這一危險的發生,但是他放任了結果的發生,所以他存在過失致人死亡的罪名。但問題就在這里——原本的邏輯是「他明知道結局,但是放任了結果的發生」——為什麽不能將他定罪為「故意殺人」呢?因為他想要防止偷果賊的時候,本身就動了想要「電死他」的念頭。
現在難免還會遇到這種非要跟我擡杠理論的人,以前我還會跟人好好解釋一番,現在越來越「懶」,所以都會順著對方的疑問去了。對對對,這個人確實該死,不如我們一起建議中國實行「宗罪死刑製度」呀!
那如果他的電網上寫了「慎入」兩個字呢?那這個人是不是就能規避掉自己的罪名呢?
以前老婆跟我散步的時候問過我,看著國家機關墻上的電網,她問我如果有人在這里被電死,那要怎麽算?難道這個人就算白死了嗎?這個問題確實很有趣,但問題在於,誰沒事會去翻政府機關的墻呢?就算沒有任何理由,都很有可能會被判處一個有理有據的罪名。那我們便開始有了各種奇怪的可能性思考。
如果一個人和另一個人打架,他被打到了電網上呢?雖然這種可能性幾乎沒有,畢竟這些政要機關的電網都是高高在上的,像極了紫禁城不允許庶民私闖一樣。如果是通過人間大炮將一個人轟上去呢……
但問題就在於,因為它是國家機關單位,所以它的電網本身就被賦予了「合法電人」的權力,一個正常人不會想要去私闖它,更不會去摸上面的電網。就算他們沒有掛上那個「慎入」的牌子,那這種不可被侵犯的權力也是被法律所賦予的。
個人就不一樣了,就算寫上了「慎入」,甚至是拿各種鎖具封鎖了圍墻,如果有人私闖,因為我私設的電網被電死,都是需要負有一定責任的。到這里,似乎問題就產生了。對於大多數的中國人而言,非黑即白的理論應用就只教到了這里——一個人就算犯了天大的錯誤,只要他處於弱勢方,同時是因為強權而死的,那他的一切瑕疵都不應該再被討論。
比如我們再把這個猜想加上更多的要素,它就變得不太一樣了。
一個流浪漢,餓了三天三夜,本想著進果園撿一點水果吃。他並不是個壞人,每次只要吃飽了,他就會離開這里,不會對這個果園大肆破壞。倒是那個果園的莊園主非常地飛揚跋扈,常常拿著鐵叉追著流浪漢驅趕他。他明明有幾百畝的果園,但不肯給流浪漢幾個水果。後來,他設下了電網,雖然掛滿了慎入的標識。但由於流浪漢不識字,所以不明白那是什麽,結果就這樣被活活電死。
如果這個時候再來重新判定這件事里的兩個人,他們孰對孰錯,大多數的人都有了他們心中的那個公正嚴明的答案。
好,再加點元素。這個果園其實不是一般的果園,而是一個政府支持的轉基因水果的研究基地,也就是說,這個基地本身是有架設電網的權力的。只是果園的管理人脾氣不太好,他這樣對付流浪漢,也是為了保證果園的實驗果樹能得到保護不被破壞。
其實加入「政府」這個元素是很危險的,因為對於一些人來說,只要出現政府和老百姓這兩個關鍵詞,那就一定是政府存在過錯,而老百姓無論犯了多大的事兒都是情有可原,甚至有可能是「政府」給逼出來的。
最後再加一個元素。
事實上,這個流浪漢其實是這個果園管理員從小失蹤的親哥哥。那一年他們兩兄弟偷偷去河邊遊泳,但是哥哥不小心被江水卷走。由於害怕自己和哥哥偷偷遊泳的事被家里人知道,他瞞過了所有人,他告訴家里人哥哥和他在集市上走散了。就這樣,他就帶著這個秘密活到了現在。父母也因為尋找哥哥心力交瘁雙雙離世,弟弟因為說了一輩子的謊,把自己也騙了過去,到現在他已經遭受到了詛咒,他沒有美滿的婚姻、孩子也因為意外被命運奪走、他只能在這里做一個孤獨的守園人。架設電網的建議是他提出的,因為那個流浪漢讓他感到莫名的煩躁和痛苦——但是現在對他來說,痛苦隨著那一聲慘叫,成了他永遠被附屬上的另一個詛咒。
好了,故事到這里,這不再是個刑法題的討論了,而是「無巧不成書」的小說中矛盾設定教程。